善用強積金半自由行
僱員入職時,僱主會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積金局提提你,計劃成員可以運用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將僱員供款部分轉去心儀強積金計劃。
在「僱員自選安排」下,僱員可每年一次自選將現職強積金計劃供款賬戶內,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累積強積金,轉移至自選強積金計劃,旨在為僱員帶來更大自主權,亦可促進競爭,令受託人加強服務、創造減費空間。不過,要注意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並不可透過「僱員自選安排」轉移。
切忌為轉而轉
至於僱主及僱員自願性供款能否轉移,則視乎原本計劃內的管限規則而定。即使計劃成員行使「僱員自選安排」轉移權,隨後每個糧期新供款,包括僱主及僱員部分,僱主仍須依舊存入沿用受託人及計劃內,而不是計劃成員所揀選的新受託人及計劃。
最後提醒大家,在作出轉移決定前,應考慮個人需要、風險承受能力及投資目標等,切忌盲目根據市場短期波動,「為轉而轉」。同時要留意,由於轉移權益過程涉及基金買賣,過程中由原計劃受託人沽出基金至新計劃的受託人買入基金期間,一般需時約6至8個星期。
(逢周五、隔周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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