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封殺TikTok 美媒潑冷水

◆反對禁令的人士在國會外舉起寫上「保住TikTok」的紙牌。 路透社
◆反對禁令的人士在國會外舉起寫上「保住TikTok」的紙牌。 路透社

  要求字節跳動165天內剝離 《華爾街日報》:面臨法律政治領域阻礙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眾議院周三(3月13日)以352票贊成及65票反對,表決通過一項法案,要求中國科企字節跳動在165天內,剝離旗下短片應用程式TikTok,否則將禁止該程式在各大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隨着美國政界在大選年針對TikTok的行動再度升溫,《華爾街日報》分析指出,封殺TikTok是挑戰美國法律框架的標誌性事件,亦很可能影響中美關係,但想要真正付諸行動,還將面臨法律和政治領域的多重阻礙,真正實施並非如同部分支持者所想般容易。

  眾院共有197名共和黨議員投贊成票,只有15票反對,民主黨則有155人支持法案,50人反對,法案稍後將送交參議院進行表決。TikTok正加大游說力度,公司行政總裁周受資當天較早時到訪國會,與參議員會晤。多間美媒認為,法案在由民主黨主導的參議院未必能過關,包括前總統特朗普突然提出反對封殺,都可能影響法案能否最終通過。

  TikTok發言人周三表示,眾院通過的法案是針對TikTok的「禁令」,呼籲參議員在採取任何行動前,先聽取選民的意見。

  依據第一修正案 司法戰難佔優

  《華爾街日報》指出,美國早前已針對多間中國企業採取類似封殺行動,然而面對在美國擁有1.7億用戶的TikTok,問題顯然更為複雜。美國聯邦法院法官早前阻止蒙大拿州在當地頒布TikTok禁令,強調該禁令涉嫌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尤其指出禁令可能源於「普遍的反華情緒」。現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由保守派大法官佔優,他們多傾向支持以第一修正案為依據的辯護論點,意味封殺TikTok在司法戰中未必佔優。

  報道也稱,現時立法要求包括蘋果公司和Google等應用商店全數下架TikTok,但並未提及限制用戶透過網頁瀏覽器,又或已經安裝的應用程式繼續登上TikTok。如果新法案有意徹底封殺TikTok,必須同時限制「網頁瀏覽器」和「已安裝應用程式」兩個瀏覽渠道,令法案條文衍生更多爭議。

  年輕選民不滿掀惡劣政治影響

  分析還強調,封殺令可能帶來惡劣政治影響。TikTok上為數眾多的年輕選民,是美國兩黨在大選中都希望拉攏的重要票源,許多年輕用戶已公開在TikTok上,表達對總統拜登政府處理巴以衝突偏向以色列的外交政策不滿。拜登一面宣稱會簽署封殺TikTok的法案,一面又安排自家競選團隊利用TikTok宣傳拉票,凸顯他處境兩難。

  截至2022年,TikTok在美數碼廣告市場所佔份額約為2%,但該數字一直快速增長。在禁用TikTok的印度,不論是當地企業還是Instagram等競爭對手都未能真正取得與TikTok一樣規模的成功。若美國真的封殺TikTok,將從根本上影響美社媒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