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評後浪/西方媒體抹黑23條終究徒勞\梁 帆

  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社會穩定、保障市民權益和營商環境的必要舉措,也是香港作為國際都會所應補全的法律「短板」。然而,在23條公眾諮詢過程中及特區政府公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不斷有西方媒體故意斷章取義,試圖將其與特區政府排除特定社交平台在港運作等議題綁定,混淆視聽,不僅惡意扭曲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原意,亦對香港市民和國際投資者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和誤導。

  23條從諮詢到立法過程公開透明,廣泛聆聽社會各界不同意見,諮詢期共收到逾1.3萬份意見書,接近九成九的意見表示贊成,這充分體現了民意所向。特區政府亦毫不避諱,表示97份意見書反對立法,當中有9份來自境外反華組織,包括「香港監察」、「國際特赦組織」、「前線衛士」、「香港公民代表會議」、「香港民主委員會」等;有3份是來自與潛逃外國者同姓名的人,即許智峯、張崑陽及劉祖廸;有1份來自正因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被告。

  毫無專業操守自損公信力

  另一方面,也有美國彭博社等西方媒體故意發放不實資訊,整整75頁公眾諮詢書面意見摘要,僅故意挑取寥寥三項意見大肆報道,提到要排除Facebook、YouTube等社交媒體在香港運作,與海外反華政客遙相呼應,為他們輸送輿論攻擊的「子彈」。筆者認為,這些刻意製造社會恐慌、侵犯公民言論自由的卑劣行徑,必須受到嚴厲譴責。據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所說,報道刊出後「收到很多恐慌性回應,包括迪拜的朋友問我是不是YouTube及Facebook都禁用?有人說他的子女不回來了,優才不來了」。可見彭博的報道確實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好在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時澄清,並清楚地表明,當局不會「一刀切」禁制任何社交媒體,重申條例只是針對濫用這些工具,散播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的人或組織,而不是社交媒體本身;在立法會聯席會議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多名立法會議員都批評彭博發布「假新聞」;特區政府亦於6日傍晚發聲明,強烈不滿及譴責彭博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錯誤報道,並嚴正聲明特區政府並無建議禁止任何社交媒體、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運作。其後,彭博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曾經在周三發表兩篇報道,誤將公眾意見與香港特區政府意見混淆。總體而言,事件及時止損未釀成大風波,但亦提醒特區政府,即使公眾諮詢期結束,仍然需要繼續做好解說工作。

  市民亦要擦亮雙眼、明辨是非,堅決反對任何試圖利用社交媒體等平台散布謠言、煽動惡意攻擊政府的行為。香港作為高度自由開放的國際都會,基本法、香港國安法都明確規定保障包括言論自由等各項權利。與國際社會保持密切聯繫,是香港吸引企業、人才的最大優勢,資訊流動是香港國際化優勢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所謂「23條立法倡禁Facebook、Telegram」是與事實背道而馳,可以休矣。同時,是次事件進一步證明有必要盡快完成23條立法,以更有力的法律手段打擊造謠傳謠、破壞國安港安的惡行。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