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媒體刊誤導文章 特區政府譴責

  圖:23條立法獲廣大市民支持。
  圖:23條立法獲廣大市民支持。

  特區政府昨日就《泰晤士報》題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的極具誤導性報道,令人誤解管有某份舊報紙便會被監禁,引起市民恐慌,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特區政府有必要作出澄清,以正視聽。另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1日去信《華盛頓郵報》,反駁編委會於3月10日刊出的一篇題為《香港以新國安法加倍鎮壓》的觀點文章,強調內容具誤導和不當言論,對此表示強烈反對並進行譴責。\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政府發言人強調,《泰晤士報》有關報道不但極具誤導性,標題亦完全錯誤,令人誤解管有某份舊報紙便會被監禁,引起市民恐慌。

  管有具煽動意圖刊物屬犯罪

  發言人表示,事實上,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有關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的條文,任何人須在無合理辯解而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才屬犯罪。一份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必須視乎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條例草案》有關條文同時訂明不屬於具煽動意圖的情況。至於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方必須證明被告人是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管有有關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不知悉有關刊物具有煽動意圖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

  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代表已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舉出多個例子以說明何謂合理辯解。有關建議罪行條文清晰,市民不會誤墮法網。《泰晤士報》應確保有關香港特區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報道公正、持平;並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鄧炳強斥《華郵》干涉司法

  鄧炳強在給《華盛頓郵報》的信中表示,有關黎智英和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法律訴訟仍在進行,任何人都不宜對案件的細節發表評論,重申所有案件都嚴格按照證據為基礎、依法辦案。所有被告都受到法律保護,接受公正審判。

  對於《華盛頓郵報》的文章稱「唯一合理、可信的判決」是47人無罪獲釋。鄧炳強表示,該建議極不恰當,他認為有關主張不尊重香港法院行使獨立司法權,並且公然干涉法院司法正義。他指出,文章忽略了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義務,並指出文章提及的違法行為,海外也有相應或類似的規定。

  鄧炳強重申,香港會繼續堅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