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分奪秒審議草案 排除風險聚焦發展

  高佩璇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汕頭社團總會主席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正在立法會全速審議,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工作履職盡責,符合諮詢期間近99%支持立法的主流民意,不負中央支持立法的期望。

  綜觀《條例草案》內容,無論港人或國際社會,都不應有任何理由擔心。《條例草案》明確指出,立法的重要原則,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這一原則貫穿和體現於整個《條例草案》各部分的規定。

  例如,《條例草案》遵循普通法原則以及本地立法的方式和程序,參照外國的國家安全法例立法。部分罪行,判刑比外國的法例溫和。《條例草案》中各項罪行包括叛國、叛亂等,最高判刑為終身監禁,英國、澳洲和加拿大的叛國罪同樣判囚終身,美國和新加坡的國安法,顛覆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或向國家發動戰爭罪,則可判死刑。

  《條例草案》內容回應社會各界意見,平衡各方權益,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市民不用擔心會誤墮法網。例如,在多次諮詢相關界別意見之後,《條例草案》將關於「國家秘密」罪行,以及非法管有、獲取及披露國家秘密的部分,設有免責辯護條款,將「公眾利益」列作抗辯理由,而「公眾利益」必須是重大而且大於國家安全風險。

  連日來,立法會密集式開會,爭分奪秒審議草案,對每一條草案內容甚至個別字眼嚴格把關,官員則做足準備功夫,認真耐心解答,展示急而不疏、快速而不失嚴謹的議事風格。社會上有少數人無視特區履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即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已經拖延了近27年,有人卻認為立法「太快、過急」,顯然是想香港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留有漏洞,為反中亂港勢力未來作亂埋下隱患。近日美英等外部勢力透過各種途徑,不斷抹黑、攻擊《條例草案》審議,企圖阻撓立法。這些情況均顯示,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不容低估,《條例草案》早一日完成審議,就可少一分風險。

  香港每一位市民都不願再看到2019年修例風波黑暴橫行、市民生命財產受威脅的亂象重演,大家積極支持《條例草案》盡快完成審議,三讀通過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安定,讓香港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