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推穩定幣發行人「沙盒」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香港虛擬資產市場又有新動作,金管局昨日宣布推出穩定幣發行人「沙盒」,以配合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立法。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沙盒」提供一個有效的渠道讓金管局與業界就擬議監管制度交換意見,有助金管局制定切合目的和風險為本的監管要求,對推動穩定幣發行業務可持續和負責任的發展至關重要。
監管制諮詢收逾百份意見書
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昨在網誌匯思中表示,去年12月財庫局聯同金管局就訂立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立法建議發表諮詢文件,並宣布金管局將設立穩定幣發行人「沙盒」。諮詢已於2月29日結束,共收到超過100份意見書。財庫局和金管局正研究這些意見,爭取盡快公布諮詢總結。而在此之前推出穩定幣發行人「沙盒」,以配合監管制度立法。
「沙盒」參與者需符特定要求
陳維民指出,金管局沒有為穩定幣「沙盒」參與者的數目設定上限。考慮到穩定幣的特性和擬議監管要求,對參與這次「沙盒」設定了特定要求,包括申請者需要證明他們(1)有真實意願和合理計劃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2)就參與「沙盒」已有具體計劃,以及(3)能夠符合擬議監管要求的合理預期。金管局將考慮一系列因素,例如申請者提出的應用場景、價格穩定機制、儲備資產管理、對使用者的保障等,以評估其申請,在過程中亦會與申請者保持溝通。
陳維民續稱,金管局期望參與者透過「沙盒」展示可行的穩定幣發行流程、穩健的內部管控制度以管理包括洗錢的風險,以及採用適當措施保障用戶權益。金管局會根據測試過程取得的經驗和反饋,制定各個運作範疇的良好做法,提高日後監管效率和成效。
金管局另在「沙盒」文件中補充,成功成為「沙盒」參與者並不意味該「沙盒」參與者獲得金管局的任何認可,或該「沙盒」參與者有資格受到金管局或香港其他金融監管機構的現時或未來監管。在監管制度實施後,有意申請牌照的「沙盒」參與者仍須按日後發牌當局的要求另行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