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使投資者 在港安心營商

  邵家輝 全國政協委員 立法會議員 自由黨主席

  立法會於首讀和二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相關的法案委員會隨即連續多日舉行會議,在剛剛過去的星期六日也加班加點審議條文。各位議員高質量參與法案審議,不僅希望讓法案盡善盡美,也希望「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我認為,早日高質量地完成此項立法,有利於特區構築更堅實的國安法律屏障,更有利於社會早日平息爭議,聚精會神求發展,對改善香港營商環境有莫大裨益。

  今次立法會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責任,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都展現了全力以赴的精神。這種全力以赴的動力來自於三方面:

  第一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早該完成的憲制責任,是延宕二十多年的任務,因此官員和議員都有爭分奪秒的精神。第二是在不久前特區政府進行的立法諮詢中,超過99%的民意支持立法,立法會議員的天職是反映民情、遵從民意做事,既然主流民意訴求強烈,議員自然應該盡快完成立法。第三是部分西方政客仍然不斷抹黑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想繼續利用反中亂港分子在香港搞顛覆滲透,危害國家安全。因此大家都希望早日完成立法,更好保障國家安全。

  國際社會仍然有人對立法有一些不同意見,認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會「趕走」外商,會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云云。這種說法是對立法的誤解和曲解,當中有部分人可能是反中亂港分子,故意曲解立法來抹黑香港,也可能有部分人對立法目的不了解,被某些西方傳媒誤導了。

  正因如此,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事實勝於雄辯。只要立法盡快完成之後,特區政府和法院能夠展現出寬嚴有度的執法尺度,真正做到懲罰極少數犯罪分子,同時保護絕大部分人,那麼大家的信心自然會回來。回想過去幾年,香港國安法落實執行的過程,也是越來越得到大家的信任和支持,可見一部好的法律是通過執行來贏得信任的。相反如果立法的過程越拖延,越會被有心人惡意中傷和誤導視聽,這也是特區在過去二十多年沒法完成立法的教訓所在。

  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就是良好營商環境的最大要素。2019年修例風波的深刻教訓告訴我們,如果沒有安全和穩定,那才是真的趕客,人才和資金才真的會離開。展望不久的將來,有了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相互配合,能有效針對各類國家安全風險,堵塞國安漏洞,相信可以更有助推動香港繼續成為海內外投資者開拓內地及亞太區市場的首選落戶點,繼續發揮香港作為聯通內地與國際的「超級聯繫人」的優勢。

  《條例草案》明確訂明,「必須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特區的繁榮和穩定」,這是給廣大市民和商人的定心丸。社會環境繁榮安定,才可以為香港開創更美好的未來,為市民建設更美好的家園。香港對於國家最大的作用,是國際金融、商業、貿易中心的角色,是將國家與國際市場聯繫起來的橋樑紐帶。在日益複雜的國際政治環境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制必須及時更新完善,才可應付複雜多變的形勢。因此,我相信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只會有助鞏固外地企業、投資者和人才信心,吸引他們來港營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