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譴責《泰晤士報》報道誤導
特區政府昨日就《泰晤士報》的極具誤導性報道,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英國《泰晤士報》日前發布題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的文章。特區政府昨日表示,有關報道不但極具誤導性,標題亦完全錯誤,令人誤解管有某份舊報紙便會被監禁,引起市民恐慌。政府指出,事實上,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有關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的條文,任何人須在無合理辯解而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才屬犯罪。一份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必須視乎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至於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方必須證明被告人是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管有有關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不知悉有關刊物具有煽動意圖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政府並強調,有關建議罪行條文清晰,市民不會誤墮法網。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亦強烈反對並譴責《華盛頓郵報》於日前刊出的一篇題為《新國安法,香港加倍鎮壓》的觀點文章,認為內容具有誤導性和不當言論。鄧炳強去信《華盛頓郵報》,指有關黎智英和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法律訴訟仍在進行,任何人都不宜對案件的細節發表評論,重申所有案件都嚴格以證據為基礎、依法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