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重新定義「極端主義」「搬龍門」打壓言論自由

◆英國重新定義「極端主義」,被指可能針對穆斯林等宗教群體。圖為倫敦警方拘捕援巴遊行人士。 法新社
◆英國重新定義「極端主義」,被指可能針對穆斯林等宗教群體。圖為倫敦警方拘捕援巴遊行人士。 法新社

◆支持巴人的英國民眾被當成「極端分子」。法新社
◆支持巴人的英國民眾被當成「極端分子」。法新社

  政府或不公眾諮詢硬上馬 穆斯林等宗教群體恐被針對

  香港文匯報訊 英國《觀察家報》上周六(3月9日)報道,房屋及社會大臣戈夫本周將宣布重新定義「極端主義」,收緊對破壞英國所謂「自由民主制度」的「極端主義組織和個人」監管,政府內部卻擔心,新定義可能明顯針對穆斯林等少數族裔及各類合法宗教群體,料面臨法律挑戰。外間亦擔心,新定義可能變相壓制言論自由。

  報道指出,新定義擬將「極端主義核心行為」,定義為「企圖推翻、利用或破壞英國所謂『自由民主制度』、賦予特定群體優勢或劣勢,以及助長極端思想傳播、威脅個人權利的行為」。符合定義的組織和個人不得與英國內閣各大臣、高級公務員、政府顧問委員會或其他政府高層有任何接觸,議會預計也會跟隨政府,切斷相關組織或個人的資金來源。

  傳點名親巴勒斯坦團體

  英國政府尚未點名符合定義的組織,不過報道指出,政府內部文件已列明在英國眾多親巴勒斯坦遊行中,較為活躍的「英國穆斯林委員會」(MCB)和「巴勒斯坦行動組織」等團體。依照內部文件,當局將以MCB「拒絕否認或撤回過往的不當行為」、「維持與極端主義行為者的聯繫」等「歷史原因」,將其認定為符合極端主義,但暫時不會採取更嚴厲的行動。

  現有合法組織恐成目標

  報道分析認為,英國政府現時提出「極端主義」新定義,似乎旨在針對極端穆斯林和極右團體。然而許多保守黨議員和公民自由倡議團體都指出,新定義可能將現有合法組織和個人都列為「極端分子」,變相壓制言論自由。

  報道還引述了解新定義內容的官員稱,他們認為英國政府希望「不進行公眾諮詢、不與宗教領袖進行適當接觸」,即強行推動新計劃,「這樣的做法永遠不會起作用」。英國上議院中立議員、政府恐怖主義相關立法前獨立審查員卡萊爾表示,英國政府的做法存在風險,「好的『極端主義』定義應當確保應對各類抗議示威、維持治安的方式保持一致,如果這不是一個好定義,情況可能會更差。」

  MCB發言人強調,該組織代表英國眾多穆斯林,他批評政府的定義無理且危險,「(保守黨政府)在被指宣揚『伊斯蘭恐懼症』後,他們竟然反過來指責除了他們以外,所有組織都是『極端主義』,這非常諷刺。應對極端主義需要的不是偏激的競選活動,我們會尋求以合法途徑保護自身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