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嚴謹廣納民意 展現高質立法擔當

  香港特區立法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昨日繼續從早至晚全天候舉行會議審議。議員針對草案中的具體條文嚴謹認真討論,與會的政府官員則對議員的提問一一解答,並明確表示對一些建設性建議會考慮吸納,努力達至條例內容盡善盡美。今次的立法審議過程不僅高效迅速,而且非常嚴謹和高質量,過程中嚴格遵循慣常的立法程序,法案委員會的討論非常充分,令民意和公眾關注在討論中得到持續反映和匯聚,符合和彰顯普通法原則及法治精神,展現了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後高水平、高質量立法的能力。

  迅速不等於倉促、高效不等於放棄質量。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在剛剛過去的周六及周日兩日分別加開四節、每節約兩小時的會議,兩天最少開會16小時進行審議。這是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十四條的規定,以盡快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重要憲制責任,回應市民的熱切訴求。參與的議員都展現出極大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句斟字酌地審議條例草案的內容,官員亦對議員的提問認真作答、耐心釋疑,同時細心參詳議員的意見以完善法例。對於個別人指今次立法過於倉促的說法,這個立法審議過程就是最好的回應和反駁。

  整個立法過程是嚴謹的,是嚴格按照特區的立法慣例及立法程序進行的。首先是特區政府在遵循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以及符合普通法法治原則的基礎上,向立法會提交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條例草案。然後立法會大會進行首讀和二讀,詳盡解釋立法的目的。在政府動議議案後,現在草案正交付專為法案而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經受議員的仔細研究推敲、認真審核。在過去兩日的審議中,議員嚴肅地要求政府官員就法案中的某些條款作出更為清晰準確的解釋或修正,官員在吸納總結議員的意見後,會根據法案委員會通過的修訂意見完善法案。法案要正式成為法律,還必須經過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並進行三讀通過。整個過程都嚴格遵守嚴謹的立法程序,官員和議員都各盡其職、各顯其能。

  從過去兩日的審議過程中可以看到,不同政團、不同界別的議員,分別就各自關心的議題進行提問,所提及的問題體現了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立法會覆蓋面更廣更均衡,聲音和意見更加多元的特徵。例如有議員關心「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等」中「看似屬機密」的涵義,如何證明及有沒有客觀標準,律政司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解釋說,條文針對的情況是有公職人員身份者而非普通公眾;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表示,必須檢視發放資訊的傷害性和影響範圍來甄別。亦有議員問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條文中,是否應該涵蓋交易所、貨櫃碼頭等範疇,以令相關條文能更有效防範各種破壞活動。

  上述這些問題都是市民大眾所關心的,議員提問、官員作答的過程,既是議員履行職責、反映民意和公眾關切的過程,亦是官員釋除公眾疑慮、吸收有益意見的過程,這個不斷完善《條例草案》的過程,就是嚴謹立法程序的體現。可以說,這種完全符合立法慣例的程序,是值得社會各界及國際社會充分肯定和支持的。

  今次立法過程充分展現出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後高水平、高質量立法的能力,能夠在短時間內充分反映和凝聚民意,最終彌補現有法律體系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相信《條例草案》最終通過生效後,能夠為香港的未來發展提供一個更加穩定、安全的環境,滿足香港輕裝上陣,拚經濟、謀發展、改善民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