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就推進灣區法治建設建議(部分)
•優化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計劃,大力推動港澳律師與內地律師交流合作配對
•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科技聯席會議機制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數字化,以及國際化共建粵港澳大灣區涉外法律服務案例資料庫
•建議將前海解決經貿紛爭的模式,包括仲裁及調解擴展到部分大灣區城市如深圳及廣州等
•建議降低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出資門檻,聯營各方的出資額至不少於人民幣250萬元,並取消出資比例的限制
•優化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計劃,大力推動港澳律師與內地律師交流合作配對
•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科技聯席會議機制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數字化,以及國際化共建粵港澳大灣區涉外法律服務案例資料庫
•建議將前海解決經貿紛爭的模式,包括仲裁及調解擴展到部分大灣區城市如深圳及廣州等
•建議降低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出資門檻,聯營各方的出資額至不少於人民幣250萬元,並取消出資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