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條立法】二十三條草案今刊憲首二讀

◆林定國和鄧炳強昨日出席立會相關小組會議。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林定國和鄧炳強昨日出席立會相關小組會議。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立法會研究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立法會研究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特首籲立會全速審議 完成立法程序

  香港特區政府全速推進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決定於今日(周五)為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香港特區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並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工作,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及盡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決定立法會於今日上午11時舉行全體會議,以處理該條例草案的首讀及二讀事宜。 ◆香港文匯報記者 藍松山

  特區政府昨日下午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7日)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下稱「人大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特區政府在新聞稿中表示,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新聞稿又說,2020年5月28日通過的「人大決定」再次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國安法第七條亦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政府指具必要性急切性

  香港特區政府已於今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進行了公眾諮詢,其間收到98.6%的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保安局與律政司連日來馬不停蹄全速工作,完成草擬有關的條例草案。

  特區政府強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既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有確實的必要性和急切性。香港特區曾經歷國家安全受嚴重威脅,尤其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帶來難以忍受的慘痛經歷。現今地緣政治更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

  李家超表示,為盡快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得一日,他已致函立法會主席,闡述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屬整個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強調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均有責任和必須盡一切努力,盡早完成立法。為達至「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標,他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條例草案,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及盡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

  他表示,香港特區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就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委員會即日辦兩節討論

  立法會網頁其後更新並發出會議預告,表示鑑於條例草案的必要性和急切性,梁君彥已根據《議事規則》第14(1)及(2)條,決定於今日(8日)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召開立法會會議,以處理該條例草案的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並指示今次會議不會處理其他事項。

  負責審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隨後會連續舉行兩節會議討論特區政府提交的條例草案。

  維護國安草案今日程序

  ◆上午 特區政府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11:00 立法會會議處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首讀及二讀

  ◆14:30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16:40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資料來源:政府公告、立法會日誌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藍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