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焚化 治標還是治本?

  劉仲恒 放射科專科醫生、團結香港基金顧問

  香港有位於屯門、打鼓嶺和將軍澳三個堆填區。當中屯門和打鼓嶺的堆填區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運作,目前已接近飽和。但是我們每年仍有超過500萬公噸的廢物往這三個堆填區裏扔,情況絕不屬於可持續發展的類型。

  上個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一公開場合表示,香港將在2035年前停用所有堆填區,而作為替代方案的廢物焚化爐,第一座位於石鼓洲外海的人工島,將於明年開始運作,第二座將置於屯門,政府的目標是爭取在2035年前讓這些焚化爐有足夠能力處理本港的都市廢物。

  可是,廢物焚化是不是就是香港處理日常垃圾的「治本」和一了百了的終極方案呢?除了香港,很多地區也開始把廢物焚化視為把廢物送往堆填區的有效替代方案。當然,廢物焚化有其好處,除了可以把一日復一日出現的垃圾處理掉,還可以通過燃燒垃圾來發電,從而減少對使用燃燒化石燃料傳統發電方式的依賴。

  但是廢物焚化這個解決方案真的是那麼「一面倒」的好嗎?筆者有些懷疑。眾所周知,我們每日製造出來的垃圾當中,塑膠是一個主要組成部分。廢物焚化並不是把垃圾一把火燒了,變成一縷青煙就完事那麼簡單。我們在廚房煮飯的時候都知道,一旦火開大了燒到鍋柄的塑膠部分,那氣味可難聞得很,聞了對身體也不好。由此可見,如果要焚燒的廢物裏塑膠越多,對我們的健康和周遭的環境就會造成更負面的影響,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

  另外,廢物焚化必須選址建造焚化爐。香港寸金尺土,不是沙漠那種萬里無人區。也就是說,無論焚化爐起在哪裏,在焚化爐附近的居民就少不了要受到空氣污染、氣味、噪音、垃圾和車輛流量增加的影響。所以,廢物焚化是治本還頂多是個治標的方法,還有值得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