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曾辦挺政府活動 競投津助福利服務獲加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社署昨日表示,今年首季起,對競投津助福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實施兩項新的評分標準,其中一項規定若機構過去3年曾舉辦支持政府的活動(如回歸慶祝活動、國情或國家發展等)可獲加分;而在地區上建立地區聯絡或服務網絡的評分比重亦有所增加。該署發言人強調,由愛國愛港、支持特區政府的社福機構,協助推行福利政策,有利確保福利工作落實到位。

  鼓勵機構多辦愛國愛港活動

  本身是聖公會教省前秘書長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認為,新規定鼓勵社會福利機構舉辦一些推廣愛國愛港的活動,讓受助市民、基層市民明白國情,「他們能在政府的一些其他項目中,特別是國慶及其他項目,能讓他們的受助者、基層,讓他們一同感受及明白。」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為,增加地區網絡評分比重的做法合理,能加強服務推展,至於要求機構有舉辦支持政府政策活動的經驗,她建議社署明確界定「支持政府政策」,「舉例我哋派抗疫包、協助發展社會房屋,這些是否都當係支持政府呢?」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鄧家彪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贊同新的評分標準,認為有助社福機構配合政府施政,讓愛國愛港精神在社區植根。他本人有份推動社署引進新評分標準,樂見其實施。

  有效引導政府資源流向

  鄧家彪說,香港的社福機構每年獲百億元以上的政府撥款,涉龐大的資源開支,這些機構提供服務的專業水平和社會貢獻自然不容小覷,但為實現政府資源利用的最大化,應制定更清晰、多元化的評分標準,尤其在貫徹愛國愛港的主流價值觀方面。「地區服務及關愛隊的評審準則亦包括愛國愛港,能支持和配合政府的領導,為什麼這些持續領取更多政府資源的社福機構不需要(引進類似標準)呢?」

  他表示相信社署新的評分標準,可更好地引導政府資源流向,令香港社會更具凝聚力,他亦支持其他政府部門推行類似措施,例如環境及生態局早前要求申請環保基金的團體須簽署「維護國家安全」聲明,「保持對政府的監察,並不等於可以拎着政府的資源,找藉口反對政府施政。有些環保團體鋪天蓋地反對填海,卻對垃圾收費政策釋疑、日本傾倒核污水等都默不作聲,是不是應該公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