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兩會建議】推展「無廢」灣區建設 處理都市廢物問題

  香港地少人多,可供發展用地不足,不少綠色環保產業都因欠缺用地而未能持續經營,如舊車、舊船拆卸再造業等。2022年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的棄置量為平均每日11,128公噸,目前處理方式以堆填為主,香港現行的堆填區已將近飽和。根據《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本港計劃在2025年啟用的石鼓洲第一期現代化焚化爐設施,每日處理廢物3,000噸,僅佔本港每日堆填的廢物總量的20%;第二期預計在2030年在屯門曾咀建成,處理能力為6,000噸廢物。第三期計劃於2035年後在「北部都會區」建立,目前還未有具體選址。在此之前,一般都市固體廢物仍要以堆填方式處理。

  江門早在2004年已有支持香港解決惰性拆建物料處置難問題的經驗。2004年2月,國務院批准香港惰性拆建物料以海洋傾廢管理的模式在內地海域處置。2006年1月,原國家海洋局同意廣海灣開發區作為處置試點區。2007年7月,處置試點區正式接收香港物料。2012年6 月,國家海洋局批准擴大區域申請,總面積為1040.95公頃(約1.6萬畝)。至目前,共接收香港物料約1.38億噸,成陸面積約1萬畝。

  珠海方面,珠海擁有寬鬆的土地空間及具遠見的廢物處理策略。珠海現時人口約250萬,每日需要焚燒3,200噸垃圾,正在營運位於斗門的兩期焚化設施每日處理量達3,000噸。為未雨綢繆,珠海正在籌建第三期焚化爐,設施設有兩個機組,每個機組處理能力為1,000噸,預計可在兩年內建成,屆時珠海的綜合焚化能力將達5,000噸,滿足都市發展需要。除此以外,包括大灣區,以及廣東省不少城市,同樣有固體廢物剩餘容量,以及有相對充裕的空間處理固體廢物。

  異地焚化處理 推堆填區綠色轉型

  期望內地相關部門能支持及推動香港與灣區城市共同啟動垃圾分類處理和焚化工程建設。短期內,建議將取消打鼓嶺垃圾堆填區二期擴建工程為主要目的,在條件及技術許可下,將已填埋固體廢物挖出並運往異地焚化處理,開展堆填區生態修復工作,實現無害化,推動堆填區全面綠色轉型,徹底終結厭惡性阻隔設施對生態走廊和周邊深港居民的不利影響,並設定垃圾堆填區一期的關停時間表和路線圖。

  為盡快開展「無廢」灣區建設,香港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可共同探討合理利用大灣區的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加快處理現時的城市固體廢物問題。例如江門、珠海等,不少城市及企業都有意向及土地空間協助大灣區其他城市處理都市固體廢物。建議大灣區城市可探討共同投資,一同處理都市固體廢物問題。

  在技術上,為確保資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有固體廢物剩餘處理能力的城市,可協助灣區其他城市「消化」因暫時未能以自身能力處理的固體廢物,有關固體廢物則先處理成可再生燃料,再以海路或陸路集裝箱方式運輸,以轉廢為能方式處理,一方面令灣區資源更有效利用,同時亦為當地提供新增的可再生能源,優勢互補達至共贏。提升迴圈經濟資源利用效率,對推進國家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發揮重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