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違壟斷規定被歐盟罰逾156億
歐盟周一(3月4日)宣布,對美國蘋果公司處以18.4億歐元(約156.1億港元)的罰款,原因是蘋果在iOS流動作業平台的音樂串流服務市場,違反了反壟斷規定,濫用流動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的規則,打壓其他音樂串流媒體。今次是歐盟史上對科技公司開出的最大罰單。
歐盟指出,蘋果實施「反引導條款」,阻止應用程式開發者在蘋果應用程式商店之外,向用戶提供有關替代和更便宜的音樂訂閱服務的資訊。蘋果擁有自己的音樂串流服務Apple Music,其競爭對手例如Spotify則認為這些限制使他們處於劣勢。該罰款源於Spotify於2019年3月提交的一項反壟斷投訴,Spotify稱蘋果App Store的規則「故意限制選擇、扼殺創新,犧牲用戶體驗為代價」,指責蘋果作為「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故意讓其他應用程式開發人員處於不利地位。
早在2020年6月,歐盟便宣布正式對App Store展開反壟斷調查,當時歐盟表示擔心蘋果施加的條件和限制可能會扭曲競爭。2021年4月,歐盟委員會正式發布異議聲明,指控蘋果經營App Store 的方式扭曲了音樂串流服務市場的競爭,歐盟其後確認蘋果違反其反壟斷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