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展內無註冊交易逾12萬元寶石 3人被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9個月註冊過渡期,即由2023年4月至12月結束後,香港海關前日偵破一宗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於珠寶展覽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拘捕3名涉案男子。這是香港海關在該監管制度註冊過渡期完結後,首宗偵破的案件。

  涉案的是一間本地公司,其於今年2月27日至3月2日在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行的「香港國際鑽石、寶石及珍珠展」期間,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寶石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3名被捕者已獲准保釋候查。

  香港海關提醒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此外,隨着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由2024年1月1日起提交註冊申請的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或現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