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英外相言論不符事實 譚惠珠:立法內容符合國際標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龍)英國外交發展大臣卡梅倫(David Cameron)早前發表聲明稱,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建議「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規定有關義務,對香港居民行使權利和自由有負面影響云云。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譚惠珠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中英聯合聲明》沒有提到中央給香港自行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而基本法第三十九條提到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因此卡梅倫的說法並不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

  作為見證並參與基本法整個起草過程的資深律師,譚惠珠對基本法有着極深的了解。她強調,從香港特區成立的一刻起,特區政府已經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因此卡梅倫的言論是絕對錯誤的。

  針對卡梅倫所謂「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對香港居民行使權利和自由有負面影響」的言論,譚惠珠批評這說法完全站不住腳。《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清晰列明,人權自由可以受限制,可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衞生、風化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時,依法律規定對有關自由作出限制。

  「這是國際上接受的標準,而香港法院在決定平衡人權自由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全方面,都一直履行這個公約,在香港國安法的第四條和第五條中亦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等。」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