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立法時機成熟 全面堵塞法例漏洞

  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昨日在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訪問時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如今全球形勢錯綜複雜,面對國家安全風險,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必須盡快完成。

  她表示,自2003年至今關於國家安全的概念經過了很大發展,過往大家的認識是基本法二十三條中提到的「若干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包括叛國、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洩露國家機密、煽動叛亂等,在經過香港2014年非法「佔中」和2019年的黑暴等事件後,大家都知道國家安全並非僅僅局限於政治安全和國土安全,也出現很多新的國家安全問題需要處理。

  梁愛詩強調,其他國家同樣重視國家安全,且他們的立法條文更為嚴格。現在諮詢時間已經足夠讓大家理解相關問題,時機已經成熟,而在草案刊憲後社會各界仍有機會向立法會表達意見。

  香港律師會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基本責任,律師會認同立法的必要性,應予優先處理,盡快完成,以全面履行香港特區政府憲制責任和義務,建立全面而有效的法律制度以維護國家安全,並認同諮詢文件所提出的立法原則,確保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下市民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在建議條例下繼續受到保障。律師會強調,保障國家安全和香港居民的人權自由並非「零和遊戲」,深信香港優良的法律傳統,可合理平衡兩者。

  律師會並就坊間建議加入公眾利益作為「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辯護理由、界定「煽動意圖」相關罪行和「煽惑離叛」罪等方面提出了建議。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介紹公會向政府提交的意見書,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基本人權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基石,同意特區政府應履行憲制責任,自行立法禁止有關普遍被認為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罪行。

  該會建議新增的概念、罪名定義、罪行元素和定罪標準一定要清晰,以免市民及持份者誤墮法網,又建議條例提供恰當的豁免或抗辯理由。

  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全面性和前瞻性地解決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有效果、能落地和從實際出發,防範和應對香港特區潛在或實際的危害國家安全和「一國兩制」全面貫徹落實的各種風險。

  她認為,香港特區政府應繼續採取高效到位的解說工作,防止被抹黑及分化港人的歪曲言論和謬誤,讓香港特區遵循正確的憲制和法治秩序、社會繁榮發展、市民安居樂業。

  身為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期望特區政府和議員攜手,多向公眾作出解說,說明國家安全的標準,在世界每一個角落都嚴格,就例如英國的嚴格國家安全法律,從而有力駁斥西方媒體對香港的抹黑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