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名單今公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業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昨日(2月29日)截止,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出席亞洲證券業與金融市場協會(ASIFMA)活動時表示,申請者名單預料在今日(3月1日)於證監會網站更新,由於營運過渡期是由去年6月1日起計為期一年,未有遞交申請的虛擬資產平台,須於今年5月31日或之前結束在港業務;若這些平台之後仍繼續營運,當局將會採取行動。同時提醒投資者選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時要小心,要留意平台是否持牌營運。

  她指出,證監會去年11月就代幣化認可投資產品發出通函,對從事代幣化證券活動的中介機構、私募基金等提出非常明確的指引,內容涉及盡職審查、風險披露要求等;隨着代幣化技術日益發展,有關科技及使用者均需要受到監管,該會對代幣化證券產品的監管同樣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