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露營

  黃江天 資深法律人

  中央開放西安、青島列入新的赴港澳個人遊城市。但內地遊港形式已改變,社交媒體宣傳各類「窮遊」香港攻略,標榜「0元食宿0購物」特種兵露營。據新聞報道,漁護署於農曆新年期間巡邏時,發現大量違例使用公園的人士,結果有50人涉嫌非法露營、10人涉嫌在禁區踩單車被檢控。

  事實上,並非所有郊野公園都可以露營。根據《郊野公園條例》,除指定範圍外,郊野公園禁止或限制任何人、車輛、船艇及動物進入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或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活動,亦禁止或管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進行野餐、露營、燒烤等活動,違例者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1年。

  因為在郊野公園指定場地以外露營或生火,會衍生環境問題,如引起山火,後果可以相當嚴重。而在指定路段以外騎踏單車,亦會對其他郊遊人士構成危險及滋擾,同時加快山徑損耗。

  香港郊野公園現設有41個露營地點,讓市民享受郊野樂趣。大多位於景觀優美的山嶺、叢林、水塘和海濱地帶等。漁護署在設置指定露營地點前,會考慮有關地點的地勢、可達性、水源、景觀、山火的危險、露營活動對附近生態環境及村民居民的影響等。簡言之,營地設施包括燒烤爐、煮食灶頭、枱、櫈、晾衫架、涼亭、洗 手間及水源。在某些露營地點,署方亦設置浴室供遊人使用。

  各郊野公園內的指定露營地點豎有標誌,政府出版的郊野地圖也有符號顯示這些地點。而在各郊野公園主要入口均有展示郊野公園規則,但可能是面積不大,文字細密,遊人未必細讀。

  翻查檢控資料,過往違例事項包括非法生火、非法剪草、非法採摘植物、非法砍伐樹木、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未經許可在郊野公園建立遮蔽處、在郊野公園管有擬作出售的商品、在非指定地點露營、未經許可在郊野公園展示標誌/告示/海報/條幅或廣告宣傳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