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泛化新聞自由 抹黑國安立法
陳子遷 吉林省政協委員 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
「記協」日前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提交意見書,聲稱「國家秘密」的範圍非常廣闊,定義模糊,傳媒或許因為擔心違法而減少相關報道,造成寒蟬效應,並指傳媒不時收到政府內部人士「放風」,難以判斷對方是否有合法權限披露資料云云。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記協」泛化新聞自由抹黑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刻意將維護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對立起來,明顯誤導公眾、散播恐慌,不過這種拙劣伎倆注定徒勞無功。
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在所有國家都具有凌駕性,不存在新聞自由可凌駕國家安全的問題。穩定安全的社會環境,是新聞自由的最大保障,不存在互相排斥。更何況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都有明確條文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據香港民意觀察研究中心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進行的民調結果顯示,近六成市民支持立法,有61.2%受訪者亦認為立法並不會為媒體的正常編採工作帶來影響,亦有57.1%受訪市民傾向贊成在維護國家安全前提下,新聞和言論自由應設立法律規範。眾所周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並非用於限制新聞自由,其立法目的是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危害國安行為。立法建議中,有關觸犯洩露國家機密的門檻非常高,不存在守法新聞工作者誤墮法網的情況。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主要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國家秘密的定義,背後有完整的法律條文作依據。只有洩露國家機密並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人,才會落入法網,受到法律制裁。正常新聞採訪、普通市民接受訪問,不可能構成洩露國家機密。「記協」妄稱「國家秘密」定義欠清晰,不少駐港外媒都受到外國政府資助,港人或因憂慮該條罪行,不願接受駐港外媒採訪云云,更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妨礙新聞自由,這些指控完全不符合事實。
「記協」經常濫用言論和新聞自由抹黑中央和特區政府,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在修例風波期間,「記協」為違法暴力推波助瀾,不但阻礙警方依法執法,更配合外部勢力抹黑特區政府止暴制亂、維護法治,「記協」向13歲學生發放記者證、鼓動其參與暴亂,假借新聞自由之名為暴徒護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記協」多次遭警方國安處調查。
「記協」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損害新聞自由的謬論嚴重歪曲事實,混淆視聽,根本不能代表香港新聞界的意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是為了防止像《蘋果日報》之類的反中亂港媒體,打着傳媒的幌子危害國安的情況重演。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不僅無損香港居民的各種合法權利,更在維護社會穩定和營商環境下,推動香港更好向前發展。傳媒工作者從事正常新聞工作,沒有破壞國家安全的意圖和行為,根本無須憂慮,「記協」的謊言謠言一戳就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