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工業/徙置工廈收容寮屋山寨廠
前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表示,回顧上世紀50年代,很多人居於寮屋,故興建大廈讓他們安居:「地下層是零售設施,有舖頭;天台開設學校,小朋友在天台上課,而樓與樓之間是他們休憩地方,是遊樂場。當時還要解決市民衣食住行,興建工廠,為當地市民提供就業機會,當時有很多山寨廠,若有些工廠可遷入工廈,可提供一個工作地方,所以那時整個社區是混合式發展,包括工作、居住、教育,全部都可以近距離地落成。」
房委會的工廠大廈,亦是早期香港公營房屋其中一個組成部分,香港政府於1954年開始發展徙置區,為吸納受寮屋區或平房區清拆計劃影響,俗稱山寨廠的家庭式手工業及小規模工廠,房委會前身的徙置事務處於是開始發展徙置廠廈。香港歷史研究學者高添強指出,五六十年代有很多山寨廠設於寮屋或木屋,同時是居住和工作的場所,徙置事務處考慮到山寨廠對工業發展起一定作用,所以清拆時安排他們遷進徙置形式的工廠大廈,但不准過夜,只可作工廠用途。這些工廈由徙置事務處管理,第一座徙置大廈形式的工廠大廈是長沙環工廠大廈,其後徙置事務處在柴灣、九龍及新界西興建更多同類徙置式工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