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沛敏:黎智英干預 總編輯不能反對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昨日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33日審訊,《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以從犯證人身份繼續作供,控方完成盤問,下午辯方展開盤問。
陳沛敏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日報》高層設立「應變小組」,討論部分字眼的使用。直至黎智英被控還押後,《蘋果日報》除更改用字之外,報道角度沒有改變。
不曾討論改變報道方向
控方提到,《蘋果日報》高層於2021年4月17日設立群組「應變小組」,陳沛敏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有同事就報道用字提出疑問,加上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曾公開強調,傳媒違反國安法要付出代價,擔心在新的法律環境下,再用某些敏感字眼會有問題,於是設立群組討論,再由時任行政總裁張劍虹及總編輯羅偉光決定統一做法。
國安法生效後 《蘋果》僅改部分用字
陳沛敏舉例,公司內部曾討論「閹割選舉」、「武漢肺炎」等字眼可否繼續用。羅偉光當時辯稱,可繼續用「閹割選舉」,「因為都係陳述事實」,「武漢肺炎」也可繼續用,但如要引述官方聲明、文件必須提及「新冠肺炎」,顯示是官方或有關人士說法。由黎智英被捕至還押,再到5月份的員工大會時,《蘋果日報》都沒有直接被指控報道有問題,所以不曾討論改變報道的大方向,只是更改部分字眼。
控方關注,《蘋果日報》於2021年6月24日印刷100萬份報紙是誰的決定。陳沛敏說,當時發行部同事提出蘋果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坊間會有很多人買,有資深同事就建議印100萬份。陳沛敏指她當時亦同意做法。
辯方則辯稱,《蘋果日報》一直以來對政府採取批判的角度,並非為批評而批評,而是希望藉吸引讀者注意令政府改變政策,又指黎智英會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揚言施加制裁等壓力,目的是奉勸或游說當權者不要推動立法。
陳沛敏同意,這是黎智英想透過《蘋果日報》做到的效果。辯方又稱,當時本港未有法例禁止人呼籲作出制裁,陳沛敏亦同意。
辯方展示《蘋果日報》的編輯室約章,當中寫明「總編輯為本報編採總負責人」,質疑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間,《蘋果日報》是否按這一原則運作。陳沛敏表示,這只是廣泛的說法,但與實際情況不同,她舉例指如果黎智英要求聘請某位作者為社論寫手,當時的總編輯羅偉光並沒有機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