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面優化升級 投資渠道更多更便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跨境理財通2.0」今起啟動,相較於「跨境理財通1.0」版本,此次2.0版本在投資者准入條件、參與機構範圍合格投資產品範圍、個人投資者額度等方面做了優化升級,例如新增了內地投資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可選條件,讓更多大灣區居民能夠參與跨境投資,同時將個人投資者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進一步促進跨境投資,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進一步鞏固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2.0版本的「跨境理財通」可令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將更加便利,參與渠道更加多元,可購買的理財產品更加豐富,進一步提升灣區居民資產配置的吸引力,更好滿足灣區居民跨境投資和跨境理財需求,有效促進大灣區民生融合,推動大灣區建設高質量發展。

  據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早前公布,「跨境理財通2.0」主要從以下四方面對試點政策進行優化:

  一是優化投資者准入條件。調整「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條件,內地投資者參與門檻從要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降低為「滿2年」。同時,新增內地投資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的可選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

  個人額度升至300萬 產品更豐富

  二是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將個人投資者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如個人同時通過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試點的,兩種渠道分別各有150萬元額度。

  三是拓寬業務試點範圍。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同時將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納入「北向通」合資格產品範圍,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由「R1至R3」擴大為「R1至R4」風險等級(不含商品期貨基金),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

  四是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細化明確境內銷售機構、境內合作機構展業行為規範,引導金融機構為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