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點:防患未「燃」已成燃眉之急

  2月24日是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南京15條鮮活的生命卻在大地春回之日的前夜被電動單車引發的大火吞噬,令人痛惜。隨着內地電動單車行業快速發展和社會保有量飆升,近年來電動單車引發的火災事故頻繁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教訓慘重。背後原因不僅包括產品本身質量問題、使用環節安全隱患等,更多的是監管失靈。

  涉事小區居民曾向街道物業投訴無果

  南京火災涉事小區早在2020年8月,有居民在網上反映小區內有電動單車違規停放、上樓充電等安全隱患,且多次向街道和物業投訴,卻一直無人理會。物業公司的視而不見、街道社區的放任自流、消防巡查的疏忽職守,最終釀成觸目驚心的事故。江蘇全省現已全面展開消防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改,但15條生命再也無法挽回。

  就在此次發生火災的南京雨花台區明尚西苑小區內,其他樓棟擠滿電動單車的地面架空層裏,充電區域依然沒有防火分隔措施,沒有安裝自動滅火、報警設備,充電線雜亂無章。同類狀況,在南京住宅小區是普遍現象,消防事故隱患仍然大面積潛伏着。

  針對頻發的這類火災事故,近年來,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地方層面,均陸續作出各種要求或者規定,並頻繁開展各項相關檢查整改行動。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發布《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要求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2018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網站正式發布了《電動單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國家標準,該國標於2019年7月1日正式實施。從此,中國電動單車鋰電池行業有了統一的國家標準,但該標準目前僅為推薦性國標。2019年4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修訂的新強制國標《電動單車安全技術規範》開始實施,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2021年8月1日,《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開始實施,明文禁止電動單車在住宅樓中停放或充電,違者將處以高額罰款。

  但是,再多的規定在各種不以為然、玩忽職守面前形同虛設。南京消逝的15條生命再次警醒我們,電動單車消防安全防患未「燃」已成燃眉之急。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