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港心/23條立法可成國家安全教育課程\葉建明
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工作已進入最後衝刺階段。社會反應正面,支持盡快完成23條立法成為社會各界的強大共識。考慮到外部勢力不甘心,仍然繼續以各種手段攻擊抹黑立法,因此有必要將23條立法作為一堂國家安全課程對全社會進行普及。
這堂課程我建議從橫向,也就是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對國家安全立法的態度和實踐來看;從縱向,也就是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前後的比較來看。通過縱橫比較,引發市民深入思考──我們是否需要通過全球通行的國家安全法律來保障我們有一個安全、放心的發展環境。
橫向比較先看美國。美國對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和23條立法最為反對和仇視。甚至在香港23條立法諮詢期間,美國仍舊是「小動作」不斷。某位助理國務卿公然會見4名被香港警方通緝的外逃反中亂港分子,並對此高調進行宣揚。這樣的公然挑釁絕不簡單。一方面證實美國干預香港事務並沒有停手,23條不能不立法;另一方面顯示這是一個警號,在提醒我們,美國反華政客對香港23條立法心有不甘,攻擊抹黑陸續有來。
美英國安法執法絕不手軟
那麼,美國難道就沒有國安法嗎?當然不是。美國是世界上最重視國家安全立法的國家,也是最早專門就國家安全進行立法,且立法最多、最複雜,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最為完備的國家。其國家安全立法涵蓋內容幾乎無所不及。據統計,美國歷史上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至少有20部,涉及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廣泛領域。其中《1947年國家安全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專門就國家安全問題制定的法律。
英國也不遑多讓。英國至少有16部現行涉及國安的法律。包括《1934年煽動背叛法》《1989年官方機密法》《2001年反恐怖主義、打擊犯罪和維護安全法》《2021年國家安全和投資法》《2023年國家安全法》等。僅在過去23年間,英國至少9次頒布和修訂涉國家安全類法律。
和美國一樣,英國涉國安法執法絕不手軟。疫情期間,英國大多數刑事案件停止審理,但一些涉國家安全的特大案件審理照常進行。同時,英國對危害國家安全知情不報或提供資金同樣會被控罪。此外,若有人公開且持續地呼籲外國對本國實施制裁,甚至親自前往外國進行此類活動,損害本國經濟利益,會涉嫌觸犯「破壞罪」和「外國干預罪」等涉國安法的相關條款。
從縱向看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成效。2019年黑暴造成香港社會動盪令人不堪回首:上班道路被堵、港鐵站被燒、銀行商舖被砸,就連機場都被「佔據」。人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被打亂,自由的權利被限制。暴力、動盪令全球22個國家對香港發出旅遊警示。但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很快實現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在社會安定的環境下,政府和社會各界一心拚經濟,為香港明天更好打拚。
資金對於投資環境是最敏感的。根據聯合國投資趨勢監測報告,2019年進入香港的外國直接投資下降了48%,跌至4570億港元。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2023年世界投資報告》說,香港於2022年吸納的外來直接投資達1177億美元,在全球排第四位,僅次於美國、內地及新加坡。這表明無論是香港國安法還是23條立法,只會令香港的投資環境更好,對外資運營和盈利更有保障。
如果我們再拓展開來看,將我國實施國安法前後的外商投資情況作一分析:我國2015年7月1日頒布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當年中國吸引外資1262.7億美元。到2020年,這個數字達到1493億美元。按照聯合國的統計,2021年更是同比增長20%,2022年增長5%。雖然2023年有所回落,但依然是歷史上的第三高。
「資金的表達最為真實」。國安法對投資環境的影響是正面還是負面,數字說明了問題。這同樣也為香港23條立法提供了有說服力的教材。
國安立法具全球普遍性
將23條立法作為一堂國家安全教育課程向全社會普及,很有必要,非常重要。海外別有用心的政客、媒體一向「雙標」,他們會以所謂「人權自由」作為包裝,並以恐嚇威脅的手段來攻擊抹黑23條,妄圖阻撓立法。
同時,雖然當前人們獲取信息的渠道很多,但太多的信息平台,以及大數據的算法推送,往往令一些人困在「信息繭房」中,接觸的信息反而觀點單一,內容也可能偏頗,無助於慧眼觀察和理性思考。
將23條立法作為一堂國家安全教育課程,就是要將國安立法全球的普遍性(而不是香港的唯一性),23條立法是香港發展和港人利益的保護神等基本道理,向全社會廣而告之,並做到深入人心。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