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一試三證」 專才出路廣
關鍵詞五
工程師資格互認
實施日期:2019年11月5日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及,擴大內地與港澳專業資格互認範圍,拓展「一試三證」(一次考試可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港澳認證及國際認證)範圍,推動內地與港澳人員跨境便利執業。
近年來,廣東協同港澳,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工程師資格互認模式探索與標準制定。2023年2月,首批2名「粵申報港」內地工程師和首名「港申報粵」香港工程師,順利取得互認工程師資格證書。至此,粵港電氣工程師資格互認雙向通道完全打通。2023年11月,廣東省工程師學會與香港工程師學會簽訂了會員資格互認框架協議。雙方將在此框架協議下,先行試點開展建築(土木)工程、岩土、公路、電機、測控儀器等5個工程專業的會員資格互認,並根據需求逐步向其他專業領域延伸拓展。框架協議的簽訂,對於深化大灣區工程師資格互認工作具有標誌性、示範性、引領性的重大意義。\大公報記者毛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