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兩死車禍 司機囚8年
2021年一輛的士在大埔廣福道加速「抽頭」越過雙白線,圖超越兩輛因紅燈停車等候的車輛時,卻失控剷上路中安全島,如打保齡球般撞向過路人群,導致兩死八傷,傷者包括孕婦及男童。涉案兼職的士司機早前承認2項誤殺及4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宣判,法官陳慶偉形容本案令人惋惜、不安及震驚,被告切線加速並撞向行人,導致傷亡是預料之內,遂判他入獄8年及終身停牌。判刑時,被告在庭上一度哭泣。
現年66歲的男被告莫培華,過往無案底,案發時是兼職的士司機。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8月22日上午11時20分,駕市區的士沿廣福道西行,當時前方交通燈亮紅燈,有兩車停下等候轉燈,行人亦陸續橫過馬路。惟被告沒停車,反加速至約50公里「抽頭」向右越過雙白線,企圖逆線「爬頭」超越前方兩車再駛回原線。
期間被告所駕的士失控撞向路中安全島及交通燈,並將6名途人捲入車底,當中包括37歲孕婦和4歲男童。車禍當場導致59歲男途人鄭鈞海腦組織擠出顱腔和胸部、脾臟損傷死亡,63歲女途人宋婉芬胸部和脊柱重傷,延至翌日不治;另4人亦告傷勢嚴重。被告同日被捕接受藥物和酒精測試結果均呈陰性,的士維修檢查結果亦顯示機件正常。
陳官昨在庭上關注被告5年前的道路交通紀錄,留意到運輸署的書面回應指根據法例可取消5年之前的扣分紀錄,至於被告有否更多紀錄,「署長就唔想回答。」控方稱「用咗努力」要求才取得運輸署「白紙黑字」的答覆。陳官聞言即指,若再有發生,會傳召署方人員;並指現場設有交通黑點標誌,過往亦曾發生嚴重車禍,建議署方增設衝燈相機阻嚇。
陳官判刑時指,被告有40多年職業司機生涯,僅在2020至2021年有2項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和1項超速紀錄,子女亦為他撰寫求情信形容是「好父親」;但被告當日所駕的士輾壓交通燈,可見衝力不小,唯一慶幸是受傷孕婦能於2022年1月成功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