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亂港勢力「聯署」五毒俱全 再證23條立法必要迫切\李繼亭

  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工作啟動以來,反中亂港勢力沒有一刻停止過攻擊抹黑。19日,英國反華政客成立的「香港監察」聯同80多個亂港組織發起「聯署聲明」,一方面歪曲事實散播抹黑23條立法的謬論,另一方面公然叫囂「制裁」推動立法的特區政府官員,甚至還威脅駐港的外國商會和國際企業要「重新評估風險」。反中亂港勢力這樣的舉動,不僅影響不了23條立法的順利推進,實際上恰恰起到「反證」的作用:他們越是叫囂「制裁」,越讓港人看清其亂港真面目,也越證明23條立法完善維護國安法律的必要性。

  「香港監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反中亂港組織,2019年更是深度介入黑色暴亂,是「港獨」勢力打「國際戰線」的幕後智囊。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該組織不單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試圖干預香港的正常司法審判,抹黑香港國安法的實施。2022年3月,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向該組織發出警告,指出該組織已違反了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要求72小時內移除網站內容。但該組織依然故我,甚至將抹黑攻擊香港當成職志。

  86個組織無一見得光

  這麼一個臭名昭著的組織,發出針對23條立法的所謂「聯署聲明」,其意圖不問可知。而「聯署」中這86個所謂「公民社會團體」,更是清一色的反中亂港組織:既有由竄逃海外「港獨」分子成立的組織,如什麼「滿地可撐香港行動」、「香港人在英國」等;也有各地的「法輪功」組織,更有「疆獨」、「藏獨」、「台獨」分裂勢力的組織,甚至還包括極端的「世維會」等,可以說是「五毒俱全」。這麼一份「聯署聲明」,與其說是意圖對23條立法施壓,不如說是為香港警方提供了一份「通緝名單」,警方完全可以據此依法採取行動。

  更重要的是,這份「聯署聲明」並非表達簡單的「關注」,而是散播歪曲事實的謬論,以及發出赤裸裸的威脅。

  歪曲抹黑是亂港勢力的「強項」,「香港監察」更是當中的「表表者」。例如,其在「聯署聲明」中聲言,23條立法諮詢文件中列出的煽動意圖罪,「將會令批評政府的意見刑事化」、「部分建議亦影響公平審訊」云云。這根本與事實不符。且不說英國國安法在此方面的嚴苛規定,即便以23條立法諮詢文件而言,當中第4.8段訂明了不構成「煽動意圖」的情況,包括,就政府施政作出基於客觀事實、合理和正當批評、指出問題、提出改善意見等言論根本不會觸犯「煽動意圖」相關罪行。也就是說,「聯署」中提及的情況根本不可能在香港發生。

  諷刺的是,「香港監察」所在的英國,恰恰是「聯署」所列問題的集中體現:2023年2月,英國一名19歲青年涉嫌發布煽動使用暴力的影片,被法院裁定鼓吹恐怖主義等罪名成立,重判入獄11年半。對此,「香港監察」當然不會也不敢提及。

  恐嚇「制裁」是亂港勢力色厲內荏的表現。「聯署」叫囂「制裁負責推行23條的官員,就香港日趨嚴重的侵犯人權行為向香港官員追究責任」云云。其實,從2020年國安法頒布實施至今,「香港監察」已經不下十次發出類似的恐嚇口號,但又有哪一次得逞、哪一次嚇到香港人?

  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就一針見血地指出:「越制裁我哋,越證明我哋做嘅啱。」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亦駁斥指出:有關做法透過威脅手段,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不但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更涉嫌構成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亂港勢力的「最後掙扎」

  這份「聯署」還意圖向在香港的外國商會、國際企業發出恐嚇,叫囂「要向當局表達憂慮,並重新評估商業風險和參與侵犯人權的行為」云云。顯而易見,這是要「妖魔化」23條立法、散播23條立法的恐慌,以達到破壞香港發展的目的,與反中亂港勢力過去四年來的所作所為如出一轍。同樣的是,四年來,他們又有哪一次得逞了?本月初,香港德國商會就明確表示,23條立法不會對在港德企造成影響。

  「香港監察」聯同85個反中亂港的極端勢力組織,發起這個所謂「聯署聲明」,除了自證干預外國事務、威脅中國的國家安全外,也是在用事實說明一個道理:他們越是瘋狂抹黑攻擊23條立法,也就越讓香港人看清其真實目的,越證明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早日完成23條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本月初,「港澳平」在《為什麼反中亂港分子如此害怕和阻撓23條立法》一文中指出,反中亂港勢力紛紛跳起來對23條立法進行各種攻擊抹黑,大肆編造謊言、煽惑恐慌,要把這項立法污名化、妖魔化。其根本原因在於「當23條立法完成,他們再要作出破壞香港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就不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而必須面對法庭和監獄,他們怎不驚慌惶恐?」

  因此,這份「五毒俱全」的「聯署聲明」,不過是反中亂港勢力的「最後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