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成員赴台「軍訓」 禍首謀帶隊誘警入炸彈陣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黑暴「屠龍小隊」案案情又披露,被告黃振強與另一主腦緊密聯繫,電話內有名為「滅龍」Telegram群組,自2019年11月中起成員經常談及使用「眼鏡(即手槍及長槍)」及「20kg(即20公斤炸藥)」對付警方。

  「民陣」2019年12月8日在港島舉行遊行,「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組織串謀策劃當日用槍及炸藥殺害警員。涉案串謀者同年9月中下旬前往台灣參加軍事訓練,並在香港獲得槍械及炸藥,曾到西貢試槍、製造引爆裝置,又在香港華仁書院組裝兩枚土製炸彈,遊行前夕藏身在灣仔克街安全屋。

  涉案串謀者計劃當日在軒尼詩道遊行路徑途中,放置由10公斤至20公斤炸藥製成的一大一小兩個炸彈。按計劃,黃振強負責帶「屠龍」隊員到軒尼詩道破壞街上中資商店或「藍店」,引誘警方到場後,串謀者先引爆小炸彈,威力可導致方圓超過100米的人喪命。同一時間,槍手會埋伏在附近建築物,從高點用AR-15長槍射擊警員,引起其恐慌,並逼使其靠近大的炸彈後再引爆,其威力可導致方圓超過400米的人喪命,以令警員死亡,串謀者再執拾警員佩槍據為己用。惟同日凌晨,警方拘捕兩個組織的核心成員包括黃振強,挫敗其殺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