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時研究/病歷互通不適用於醫療券計劃

  政府公布擴展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目前兩地病歷互通的安排,只適用於「支援大灣區醫管局病人先導計劃」下的個案,不適用於醫療券計劃。他指明白病歷互通對醫療質量的重要性,當局會在適當時間研究擴展。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說,今次選定醫療機構有八大考慮因素,包括地理位置、服務質量、管理及營運經驗、服務範圍、服務容量、收費標準及水平、對長者醫療券的運作有基本認知和優勢服務。他進一步解釋為鄰近香港和長者往來頻繁;獲廣東省衞健委推薦或支持,屬國家高質量發展醫院或三甲醫院;過去至少三年沒有嚴重違規紀錄;具管理營運經驗,如民營醫療機構試點至少有一名香港註冊醫生或牙醫等。

  倘遇爭拗 按衞生署機制處理

  李力綱說,挑選期間尋求了廣東省衞健委的意見和推薦,又實地走訪考察,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初期間,亦進行市場調查,發出超過6000個問卷邀請,再就回應作審視。

  至於市民在內地使用醫療券時有金錢爭拗如何處理,盧寵茂表示,計劃推出至今,未曾在醫療費用方面出現嚴重問題。他說,合資格長者必須帶同身份證,親身前往相關醫療機構求醫,遠程醫療服務不接受醫療券。醫療機構會與衞生署直接對接,定期結算費用,如果有任何爭拗或投訴,都可按衞生署現有的機制處理,強調署方會把關。

  大公報記者易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