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童誤吃大麻糖昏迷 父囚8個月

  兩名分別2歲及4歲女童,去年在家中誤吃父親留下的大麻糖後嘔吐及陷入昏迷。女童的父親否認兩項虐兒及一項藏毒罪,案件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指出本案並非普通疏忽照顧,而是留毒品在家且沒有鎖好,屬頗嚴重情況。

  被告C.K.W(26歲,地盤工人)被控2023年6月25日在天水圍一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4歲女童X及2歲女童Y,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兩名女童;被告另被控同日在香港管有危險藥物,即9粒大麻糖。

  裁判官表示,雖然戒毒所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毒癮,有良好紀錄和背景。但X誤食大麻糖後瞳孔放大,曾留醫深切治療病房,情況危急,X和Y事後的情况相當嚴重,遂就虐兒罪採納8個月為量刑起點,藏毒罪則以2星期為量刑起點。被告經審訊後定罪,不獲任何刑期扣減,總刑期為8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