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使用金額有上限?

  由2019年起,每名合資格長者可用於視光服務的醫療券金額上限為每兩年2,000港元(下稱配額)。上述安排是為了讓長者靈活使用視光服務的同時,亦可以保留相當醫療券餘額以用於其他基層醫療服務。然而,可使用多少醫療券支付視光服務,須視乎長者當時的醫療券餘額、剩餘的配額、及長者的意願。

  除上述以外,每次接受醫療服務後使用的醫療券不設上限,但不得超過該次所獲醫療服務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