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騙案保障用戶 社交平台應盡責

  有區議員懷疑墮入Facebook網上騙案,被盜用約33,000元,批評Facebook無保障用戶權益。近年網上騙案多涉及各類型的互聯網平台,且手法日益複雜化。平台從數碼廣告中獲取龐大的收益,在資源上和技術上又有優勢,無論從社會責任、保障企業商譽,還是保護用戶權益,都應主動盡責打擊網上騙案,不能只顧賺錢而忽略保護用戶。

  該名區議員有在Facebook落廣告宣傳的習慣。早前,他收到一則貌似平台官方發出的「立即停用通知」,即不虞有詐透過鏈接輸入自己的Facebook用戶名和密碼。由於他在平台上綁定了自己的信用卡資料,之後信用卡就不斷被盜刷支付廣告費。雖然經過報警和連月追討後獲發還約27,000元,惟Facebook至今沒交代涉及的廣告內容和調查結果。

  類似騙案層出不窮,也不僅僅限於Facebook一個平台。立法會議員吳傑莊此前引述警方數據指,香港去年上半年整體的科技罪案高達1.5萬多宗,較前年同期上升了7%,網上騙案由前年的每20分鐘1宗,變成去年的每14分鐘1宗,受害的苦主包括一些高學歷人士。今次連區議員都「中招」,足見互聯網平台騙案猖獗,且類似現象相當普遍。

  除了上述這種釣魚鏈接詐騙受害人賬戶的手法,在平台上刊登詐騙廣告騙取用戶金錢的案例亦多不勝數。根據Google的年度安全報告,有不法之徒同時建立數千個賬戶,利用偽裝和操弄文字等方法躲避系統偵測,從而刊登詐騙廣告欺騙用戶。至於YouTube方面,騙徒主要採用隱蔽策略干擾審查系統,包括假扮成個人經驗分享,而非直接告訴觀眾如何賺大錢,在騙取用戶點擊鏈接之後再行騙。

  面對互聯網平台騙案氾濫,用戶在使用相關平台時固然應該多加小心,切勿輕易暴露自己的賬戶資料,在涉及支付的時候應該採取有多重認證的支付方式。但互聯網平台在這一類騙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沒有平台的主動介入根本難以追查。例如近年風行一些假冒名人的詐騙廣告,多數用人工智能技術偽造,平台若放任這些虛假內容刊登出來,無異於縱容不法分子欺騙公眾。平台應該加大資源投入和善用人工智能技術,進一步完善審查系統。當受害人檢舉受騙之後,平台應安排人手追查騙徒蹤跡,主動保護用戶的個人資料和財產安全。

  隨着數碼經濟發展,互聯網平台、電商有責任為用戶營造令人安心的網上環境。用戶既然選擇在平台落廣告並綁定自己的信用卡資料,就是信任平台的安全性,就像將錢存入銀行一樣。現在用戶的金錢被盜取,平台絕對有責任保障受害人利益,追究騙徒的法律責任,並主動修補系統的漏洞,防止類似騙案一再重演。

  香港的立法、執法和司法機構,應建立完善的法律規例和監管執法體系。例如立法要求互聯網平台進行自我監管,包括主動移除詐騙廣告、封鎖虛假或懷疑進行詐騙活動的賬戶,以及標示可疑賬戶等,並懲處未有依法履行責任的平台,及研究立法要求互聯網平台在其用戶被欺詐賬戶詐騙時,承擔應有的賠償責任。透過加強監管,促使互聯網平台主動研究打擊網絡犯罪,令騙徒犯案成本大增,還市民一個安全可靠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