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爾總統批准中厄自貿協定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當地時間15日,厄瓜多爾總統諾沃亞簽發第166號行政令,批准厄瓜多爾-中國自由貿易協定。根據厄瓜多爾憲法,國際文書須由總統簽署或批准。

  中國是厄瓜多爾第二大貿易夥伴。去年5月11日,中厄兩國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厄瓜多爾成為中國第27個自貿夥伴。協定簽署後,兩國將分別履行各自國內法律審批程序。同年10月12日,厄憲法法院宣布該協議符合憲法。今年2月7日,厄國民議會批准了與中國的自貿協定。

  根據協定中的貨物貿易關稅減讓安排,中厄雙方將分別對90%的稅目相互取消關稅,其中,約60%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後立即取消關稅。

  厄瓜多爾生產、外貿、投資和漁業部部長表示,厄中自貿協定經諾沃亞批准後將由外交部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經過兩國的批准過程,該協議將在60天內生效。

  中國駐瓜亞基爾總領事高振廷日前在新春招待會致辭中介紹了中國經濟社會取得的巨大成就、與領區關係情況,他以2023年厄瓜多爾對蝦出口中國佔其出口總量近60%為例指出,共建「一帶一路」源於中國,但機遇和成果惠及包括厄瓜多爾在內的所有參與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