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打假波」賭外圍 廉署起訴3足球員及「艇仔」

◆廉政公署去年5月採取「碧草」行動,瓦解一個非法外圍賭博「假波」貪污集團。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去年5月採取「碧草」行動,瓦解一個非法外圍賭博「假波」貪污集團。資料圖片

◆傑志體育會曾於2019年簽入霍斌仁。資料圖片
◆傑志體育會曾於2019年簽入霍斌仁。資料圖片

◆有懷疑涉案者離開廉政公署。 資料圖片
◆有懷疑涉案者離開廉政公署。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廉政公署去年5月採取「碧草」行動,瓦解一個非法外圍賭博「假波」貪污集團。3名足球員和一名外圍波「艇仔」涉嫌在2021年至2023年兩個賽季中,行賄足球員以操縱3支足球隊在港超聯及港甲多場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成員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昨日被落案起訴「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串謀賭博時作弊」合共5罪。4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准以1萬至2萬元現金保釋候訊,6月27日再提訊。

  4名被告為案發時先後效力港會及愉園後衛的霍斌仁(29歲),時任中西區康樂體育會後衛Luciano Silva Da Silva(36歲),深水埗體育會時任守門員屠俊翹(29歲),以及「艇仔」Waheed Mohammad(27歲)。霍被控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另與Luciano Silva Da Silva和Waheed Mohammad同被控兩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屠俊翹則被控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

  各被告暫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決定押後案件,以待控方進行電腦鑑證、索閱涉案逾2,000頁的WhatsApp訊息、索取海外博彩專家意見等。

  兩球員拒受賄向球會舉報

  被告霍斌仁面對的「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霍在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效力港會期間,港會參加港超聯球賽。霍涉嫌於2021年10月底向一名港會中場球員,提供每場球賽賄款1萬元,以誘使對方操縱或企圖操縱港會2021/2022年賽季的賽果,又涉嫌於2021年11月初,分別向兩名港會中場球員提供賄款3萬元及1萬元,以誘使該兩名隊友操縱或企圖操縱港會於2021年11月7日對香港流浪足球會的賽事結果。廉署調查發現,該兩名中場球員均拒絕霍的賄賂,並向球會匯報事件。

  至於「串謀賭博時作弊」控罪,霍曾效力港甲球隊愉園,而Luciano Silva Da Silva效力港甲球隊中西區,屠俊翹當時是港超隊深水埗體育會守門員,屠俊翹與Waheed Mohammad同為非法賭博網站「艇仔」。4人涉嫌於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間,串謀另一名「艇仔」作弊以致使愉園落敗或操縱愉園的入球或角球數目,霍斌仁、Luciano Silva Da Silva及Waheed Mohammad涉於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間串謀該名「艇仔」,作弊以操縱中西區入球或角球數目,令他們在賭博中贏取金錢。

  廉署調查發現,4名被告於2022/2023年賽季,就合共逾30場愉園及中西區康樂體育會有份作賽的賽事下注,而霍曾在參賽期間向涉案「艇仔」發出信號以便下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