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婦派51萬現金 醫生:發病派錢 街坊應歸還
【大公報訊】記者李宇俊、盛德文報道:網民莫先生早前在社交平台群組發帖求助,指因與妻子爭吵,對方一怒之下將51萬元積蓄全數派街坊,故他懇求收過「大利是」的街坊歸還款項,惟現時僅收回約四萬元。莫先生前日接受電話專訪時指其妻患情緒病,何文田堂長者鄰舍中心亦為他收集街坊交回的款項。
大公報記者昨日到訪莫家,應門的是莫先生的胞姊,她指胞弟不在家。據了解,莫太患思覺失調12年,在威爾斯親王醫院覆診,兩夫妻本月13日在家爭吵,莫太事後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療,事主報警時未提及派錢一事。
親人指丈夫體諒
莫先生的胞姊莫小姐表示,雖然同居一室但不清楚弟婦患思覺失調,弟弟對妻子頗好,時常關心其病情,「他們會互相體諒!」至於對胞弟51萬元現金被弟媳派光僅收回四萬元,莫小姐回應:「我真的不方便回應太多。」記者續聯絡莫先生,惟他回覆:「Sorry啊!呢排太多記者搵我,暫時冇呢個心情。」
街坊黃太說早已聽聞派錢事件,黃太認為根本就不可能向街坊收還款項,「財到光棍手,想拿回哪有可能?」街坊陳先生透露,從其他街坊口中得知莫太亦曾在黃埔一帶派錢。
香港情緒健康學會創會會長及精神科專科醫生林美玲指出,情緒病病人發病時,如證明事主是無精神自主行為能力的人,屬於精神健康條例136條內的無自主行為能力,就毋須為該行為負責。女事主當日是在病情復發下周街派錢,當日拿了女事主現金的人理應將錢歸還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