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思明路/23條立法有效保障人權\朱柏陵

  回歸之後,香港依靠着背靠祖國的優勢,經濟不但迅速從金融風暴及「沙士」後反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更大大提高。本來香港形勢大好,卻偏偏錯過了於2003年就23條立法的機會,令國安出現真空,使反華勢力乘虛而入。2019年黑暴對香港造成的破壞,港人記憶猶新。如果不是中央果斷制定香港國安法,香港現在可能還處於混亂之中,墮入萬劫不復之地。可見,國家安全是香港發展的基石。

  新一屆特區政府正就23條立法進行公眾諮詢。很多人可能會問,既然已經有香港國安法,為何還需要為23條立法?國安法雖然為香港社會帶來了穩定,但要全面鞏固國家安全,就需要得到23條的互補。事實上,23條中最少有五類行為沒有被香港國安法包含。有了23條,香港在維護國安方面的工作,便能更加有效。

  更重要的是,現行香港國安法沒有特別針對間諜罪訂明罪行。在現今資訊發達而又複雜的國際社會中,間諜會以不同身份出現,並以不同手法進行破壞及盜取機密。23條立例禁止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等罪行,可以有效針對間諜活動,彌補香港國安法下的一些不足。

  而且,23條將是本地立法,即是會完全根據普通法原則,草擬相關條例。條文中的字眼將會與普通法保持一致性,令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容易理解,當地法院引用香港23條案例的機會便會大增。當愈來愈多海外普通法法院引用香港23條案例時,不但能進一步加強國際對香港司法體制的信心,更可以使西方國家不能輕易地對香港司法體制,作出毫無根據的詆毀和攻擊,令香港法治更能得到保障。

  而且,香港國安法和23條對人權的保障,比一些任意批評香港的西方國家的國安法更強。香港國安法的第4條已清楚說明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時,會保障居民的權利和自由。23條立法後,有關條例依然需要遵從基本法中對人權的保障。法官在審理有關案件時,必須考慮有關部門有否違反上述對人權的保障。相反,一些西方國家,例如英國《國家安全草案》下,當局可禁止嫌疑者離開住所、或強制於某一處所、或禁止某些指定行為,包括不可使用電腦、手機等等。這大大違反了法治原則和偏離《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個人權利的主要條文。

  國家安全是香港發展的基石。因此,香港國安法和23條需雙管齊下,才能令香港國際地位堅如磐石。2003年,我們錯過了為23條立法,導致之後的動亂事件、社會撕裂的局面。今後,我們要抓緊時機,為23條立法,全面維護國家安全,令香港市民有安穩生活,令香港再次高飛! 執業大律師、民主思路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