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購買使用受管制膠產品無違法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將於4月22日生效。 資料圖片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將於4月22日生效。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將於4月22日實施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安排,環保署助理署長鄭健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市面已有替代產品取代這些受管制即棄塑膠產品,故該法例對市民影響有限,並強調市民日後無論購買或使用有關受管制塑膠產品,都不會違法。

  今年4月22日起,政府將實施首階段的即棄塑膠產品管制,屆時堂食全面禁止供應及出售發泡膠餐具,以及一系列即棄塑膠餐具,外賣則禁止使用發泡膠餐具、膠飲管、膠刀叉、膠匙、膠碟等,但不禁止使用和發售膠杯、膠杯蓋、膠碗、膠盒等。其他即棄塑膠產品,如膠柄棉花棒、雨傘袋、膠牙籤等一律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

  同時,酒店及賓館將不准免費提供部分即棄梳洗用品,包括膠柄牙刷、牙膏、膠梳、小樽裝的沐浴露等,膠樽裝水亦不能免費供應,旅客如有需要,可以付費購買。

  鄭健表示,塑膠對生態及人類造成禍害,因此「走塑」及「減塑」已是全球的大趨勢,該法例的原意是源頭「走塑」及「減塑」,相信該新例對市民日常影響有限,因為大多數受管制的塑膠產品在市面上都能找到替代品,例如即將受管制的膠刀、膠叉等餐具,市面上已有木製的刀、叉、紙飲管、木柄棉花棒等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