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斯「被受傷」事件須追尋真相

  美斯以「受傷」為由缺陣香港表演賽,3日後「極速康復」,在日本賽事披甲上陣半小時,表現生龍活虎,激發香港球迷和港人乃至國人不滿、憤怒。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昨日稱收到數十宗求助,已向香港表演賽主辦機構Tatler Asia發信,要求七日內向球迷「回水」,否則會協助苦主入稟索償。美斯「被受傷」「失場」事件絕不尋常,有人為操縱欺詐的重大嫌疑,美斯及其球會以及活動主辦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交代事件,向香港球迷和相關持份者真誠道歉、作出合理賠償。

  此次美斯在香港「失場」,沒有對政府、公眾及球迷有半個字解釋,更沒有任何歉意,一副「你奈我何」的態度。在日本出席記者會,回應香港「失場」事件時美斯自認,曾照過磁力共振(MRI)結果未發現有傷患,只是個人感到「不舒服」而未能上陣。這顯然與合約訂明「因醫療原因無法上場」的免責條款不相符。特別是美斯在香港和日本的表現判若兩人,更令美斯以「不舒服」缺陣香港賽的理由站不住腳。

  香港浸會大學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認為,美斯日本賽事中「用身體活動回答了大家」,他的傷勢沒有大礙,他做的動作是高強度、高速度、變速轉向、傳球、射球;美斯即使「不舒服」也不至於完全落不了場,形容美斯在香港整體表現不尋常。劉永松解釋,若磁力共振掃描結果是肌肉、關節、血管沒有表面傷害,即代表沒有嚴重創傷,「不舒服」的唯一解釋是肌肉繃緊,是由長期高強度訓練導致,但不屬於創傷。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成員何敬康則表示,按合約而言,美斯無法出場應有書面通知及醫生證明,主辦方應向公眾交代這些理據。

  美斯無傷而「失場」,香港球迷和觀眾不僅蒙受金錢損失,更承受被欺騙、被玩弄的精神傷害;香港盛事活動失色,國際聲譽受損,這些無形傷害更大,損失更難以估量。美斯一句「不舒服」就能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一句未能上陣「相當不幸」,就能搪塞香港球迷、當無事發生?香港和香港球迷這麼好欺負?

  就美斯「失場」事件,消費者委員會截至昨日下午5時,共接獲1,178宗相關投訴,涉款逾814萬元;海關亦接獲243宗投訴,已成立專責隊跟進,如發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亦表示,小額錢債審裁處屬低成本法庭,申索人不用擔心需支付高額費用,是相對可建議的方式,希望不需動用法律程序,Tatler Asia應盡快回應公眾訴求。

  香港是法治之區,有法律途徑為球迷討回公道和尋求損失,保障香港盛事經濟不受干預。美斯「失場」背後原因耐人尋味。美斯及其球會、香港賽的主辦方都是責任人,爭取香港球迷的諒解,必須全面徹底交代事件來龍去脈,向香港和香港球迷真誠道歉,給予合理賠償,爭取香港球迷諒解,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