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基本法23條立法的必要性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

  ◆ 維護國家安全;

  ◆ 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

  ◆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

  •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雖已平息,但仍危機重重,加上國際形勢千變萬化,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每日都存在,為應對持續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和威脅,必須把握時機盡快立法。

  •是次立法基礎堅實,亦有實際需要。

  立法的原則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基本權利和自由。

  •按法治原則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市民權利和自由繼續有所保障

  •是次本地立法目的是要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和活動,更好保障個人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人身安全),並確保香港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到保障。

  •《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同時亦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在建議條例下,這些原則同樣適用。

  •《香港國安法》第五條明確規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該原則同樣適用於處理建議條例下的罪行。

  •立法針對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而並非市民大眾,目的是要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

  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國際慣例

  •每個國家都會按自身的需要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以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訂立建議條例與國際做法一致。

  •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相關的法律,美國最少有21部,英國最少有14部,澳洲最少有4部,加拿大最少有9部,新西蘭最少有2部,亞洲國家如新加坡亦最少有6部;而眾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具有域外效力的條文。

  資料來源: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

  根據諮詢文件,在界定何謂「國家秘密」時,應充分參考國家相關法律中「國家秘密」的涵蓋範圍。考慮到國家相關法律及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建議「國家秘密」涵蓋以下事項:

  若屬以下其中一項的秘密,在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便相當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該秘密即屬國家秘密:

  (a) 關乎國家或香港特區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

  (b) 關乎國防建設或武裝力量的秘密;

  (c) 關乎國家外交或外事活動的秘密,或關乎香港特區對外事務的秘密,或國家或香港特區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

  (d) 關乎國家或香港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

  (e) 關乎國家或香港特區科技發展或科學技術的秘密;

  (f) 關乎維護國家安全或香港特區安全或偵查罪行的活動的秘密;或

  (g) 關乎中央與香港特區之間的關係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