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 遺愛人間


  瑪麗醫院昨日(7日)指,一名48歲O+型血男病人需要緊急換心,院方及其家屬呼籲善心人,捐出O型血的屍心,以延續病人生命。普通市民可能對器官捐贈有所忌諱,但只要深入了解其意義,不但可拯救病人,遺愛人間,也能令捐出的器官延續其使命,意義重大。

  如何建立支持器官捐贈的文化?

  可以透過「器官捐贈3S」,把支持器官捐贈的訊息傳遍社會每個角落:

  ■登記(Sign-up)

  可於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www.codr.gov.hk)登記你捐贈器官的意願。

  ■分享(Speak-out)

  如果你已於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你捐贈器官的意願,可儲存器官捐贈證圖片於你的電腦或流動裝置內,或使用上面的分享功能,透過社交媒體向家人及朋友分享你的意願。

  ■傳播(Spread-out)

  鼓勵你身邊家人朋友支持器官捐贈,重燃別人的生命。

  什麼是心臟移植?

  ■當垂危的心臟衰竭病人,無法再依靠內科治療或外科手術矯正時,便需進行換心手術來維持生命;

  ■捐贈和受贈雙方的血型和身形大小要互相配合;

  ■香港首宗成功心臟移植個案在1992年於葛量洪醫院完成。

  常見需要靠心臟移植治療的疾病

  ■原發性擴張性心臟病

  ■冠心病

  ■心瓣問題引起的心臟病

  ■先天性心臟病

  遺體心臟捐贈者的條件

  ■70歲以下腦死亡人士

  ■具備一般器官捐贈者的條件

  ■沒有心臟病

  ■心臟功能正常

  ■肝炎帶菌者之心臟會被考慮移植給垂危的輪候者

  遺體器官捐贈流程

  ■當病人因致命創傷或病危入院,醫療團隊會全力搶救,希望能有效救治病人。

  ■如病人入院後病情持續惡化,對治療沒有反應並達至不可逆轉的情況,醫療團隊會為病人提供適切的臨終護理,並與家屬商議病人的治療方案和護理計劃。

  ■判定腦死亡。兩位資深及完全沒有參與器官移植事宜的醫生會分別進行獨立和嚴謹的測試,以判斷病人是否已經腦死亡。一旦判定為腦死亡,病人即使依靠藥物及醫療儀器維持心跳和呼吸,在法律上仍然等同死亡。當有病人被判定為腦死亡,醫療團隊才會評估離世者是否適合捐贈遺體器官。

  ■檢查和評估遺體器官。在取得家屬書面同意後,醫療團隊會按照既定的風險評估指引和準則,為捐贈者進行詳細檢查和評估,以決定其遺體器官是否適合捐贈作移植用途。醫院管理局設有器官移植病人輪候名冊和分配機制,所捐贈的遺體器官會移植予有需要、合適和預期有臨床效益的病人。離世者可捐贈心臟、肺臟、肝臟、腎臟、眼角膜、皮膚和骨骼。

  ■如器官移植輪候冊上的病人與遺體器官捐贈者臨床配對成功,醫院會盡快安排器官捐贈及移植手術。過程中醫療團隊會絕對尊重捐贈者,妥善縫合切口,以期不影響其遺體外觀。器官捐贈手術完成後,遺體會送返病房作最後善別,讓離世者安息,家屬得安慰。家屬辦理領取遺體的手續和處理時間與一般死亡個案相若,不會影響葬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