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沛敏續作供:黎操控《蘋果》編採決定

  圖:陳沛敏作供時確認,黎智英於修例風波期間指示《蘋果》多報道商界反對意見。
  圖:陳沛敏作供時確認,黎智英於修例風波期間指示《蘋果》多報道商界反對意見。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進行第23日聆訊。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第二日作供,繼續接受控方主問。陳沛敏確認,修例風波期間,黎曾指示《蘋果》多報道商界反對意見,「嚇壞那些生意佬」、「對付這些怕死鬼」。黎又曾向陳轉發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的「建議」,要求將一篇反對修例的副刊文章「做大」,刊登在新聞版面並突出其中重點。

  陳沛敏在庭上介紹《蘋果日報》日常運作。每日下午2時半召開「鋤報會」討論對即日整份報紙的意見,例如新聞的角度、照片的挑選、有否遺漏其他傳媒所刊出的新聞,或者同樣新聞與其他傳媒的優劣。之後是「初會」,講述當日有何重要新聞、要準備什麼新聞角度,然後挑選頭版新聞。每日下午5時要開「編前會」跟進「初會」內容,例如更新新聞發展、挑選頭版新聞,以及決定版位。

  陳供述,從下午5時至報紙截稿期間可能有很多新的新聞發生,舉例如果當晚9時有一宗大新聞值得上頭版,安排都可能全部更改。而報紙會計劃在午夜12時前開機印刷,到凌晨2點左右,「在旺角已經要有報紙賣」。

  控方展示2019年4月1日《蘋果》刊登的新聞《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以及新聞見報後陳與黎的通訊。黎稱:「沛敏,今日頭條做得好好,只是沒有說做大陸新聞分分鐘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和批評中國政府文章會被標籤顛覆國家安全等罪名,但很好了,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謝謝。黎」陳回覆:「收到,商界有票,所以政府才稍微讓步,如果他們反對,政府就沒戲唱了」。黎再回覆:「對,對付這些怕死鬼可能是我們絕招。」

  黎要求「做大」反修例意見

  陳沛敏表示,認為黎所說頭條做得好但不完整的意思,是新聞標題指沒有放大黎的兩個觀點,而隱沒在文章中;而「請繼續」則是想《蘋果》多報道商界擔心《逃犯條例》、反對條例的意見。陳又確認,「請繼續」是一個指示而非建議。

  控方繼續展示通訊紀錄,黎向陳傳送《跟司法界前輩談引渡惡法》文章,並問可否「做大」,又向陳轉發李永達的意見,指文章「內容非常豐富、好勁」,建議就其中幾個重點作分析,助讀者消化,要求陳按照李的「建議」跟進。

  陳確認文章來自《蘋果》,可能刊登於副刊。她理解黎希望將文章做成新聞,黎亦曾當面向她重申文章「內容好好」,應該思考如何在新聞版面展示其中要點。黎又希望找文中的「司法界前輩」訪問,甚至討論即使對方不肯出鏡,能否拍攝其背影等,惟終未能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