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權益/消委會:保留門票以便追討

  美斯缺陣周日的國際邁亞密表演賽,球迷大失所望。消委會暫時接獲56宗投訴,海關亦收到18宗舉報。

  消委會高度關注事件,截至昨日下午5時30分,共接獲56宗相關投訴,共涉319763元,當中有41宗為本地消費者投訴,其餘15宗是旅客投訴。消委會提醒持票者保留門票收據或其他相關憑證,以便日後追討。

  香港海關截至昨日下午3時,共接獲18宗相關舉報,已安排專責隊伍跟進事件及就每宗個案進行評估,如發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有市民昨早致電電台表示,家人非常喜歡美斯,早前購買1600元的門票,與父親及兒子由元朗到大球場觀賽,86歲的父親穿上尿片亦要到場支持,「原本對賽事非常期待,但結果感到十分失望。」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認為,合約有關受傷的條款可能成為漏洞,建議日後類似活動合約要有「逃生條款」,例如對方即使生病,是否可以亮相讓觀眾拍照等,並在條款上列明清楚。

  門票撕毀 交易紀錄可作憑證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大公報》表示,若球會在比賽前已知悉美斯受傷未能上場,卻未有提前交代、押後比賽或將門票退款,觀眾可以循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損失。小額錢債申索,金額上限是75000元或以下,今次事件持續有新進展,建議持有門票人士保留門票,若已損失或撕毀門票,只要保留交易紀錄,仍可以作為憑證追討,或等待能否獲得賠償。\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