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香港盛事經濟保駕護航

  球王美斯缺陣周日的香港大球場表演賽,令全城失望及不滿。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昨日會見傳媒交代事件時表示,當局會繼續推動盛事落戶香港,帶動文體旅發展及帶動經濟,亦會汲取今次事件的經驗,與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進一步改善有關工作。此次活動令盛事變憾事,主辦方責任不可推卸,不能僅僅以簡短回應及撤回申請相關基金敷衍了事,政府須依法追究其責任,維護公眾利益。未來政府有必要加強對盛事活動中介的監督與支援,既充分借助市場力量,更全面保障香港利益,為辦好更多盛事、振興本港經濟護航。

  此次活動主辦方事前鋪天蓋地宣傳,以美斯出場作賽為招徠,吸引數以萬計球迷、市民不惜花重金入場。結果活動貨不對辦,令球迷和公眾在金錢、精神上受損,主辦方作為活動的合同簽約者、執行者負有不可推卸責任。主辦方撤回申請M品牌及1,600萬元政府資助,只是自知有愧,卻不足平息公眾的不滿。早前另一位足球巨星C朗拿度原定隨隊造訪深圳上演表演賽,結果因傷無法上陣,主辦方隨即宣布表演賽延期舉行外,球迷更可獲全額退款,包括因比賽訂了機票、酒店的費用亦會賠償。

  今次活動備受爭議之處之一,就是主辦方與國際邁亞密的協議有免責條款,允許美斯等球星可「因傷豁免上場」。有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有《管制免責條款條例》可凌駕於購票的免責條款,並基於公平及合理兩個原則。根據條例附表二運用合理標準驗證的「準則」,當中有列明顧客是否由於某項誘因而同意有關條款等,若在事後發現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況,可以向法庭申訴。消委會昨日作出的聲明亦提醒,所有門票持有人應保留門票、收據和其他相關憑證,若日後需要追討亦可以保障自身權益。至於事件是否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則交由相關執法部門進行研究。

  不論是參考外地處理的經驗,還是根據本港法例,此次活動主辦方都有法律責任和商業道義向購票入場的觀眾作出賠償,並非簡單介紹事件經過、表達一句「遺憾」就能過關。政府應認真研究有關法律,促使主辦方盡快交代退款、賠償的方案,協助市民透過民事索償,以儆效尤,對香港和市民利益負責。

  早前政府預告今年上半年有超過80項盛事在港舉行,並宣布會成立跨部門盛事統籌協調組,加強推動盛事,協助有意在港舉辦活動的機構。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會更主動出擊,爭取更多國際大型盛事落戶香港。旅遊發展局會利用其現有內地和海外網絡,連同貿易發展局和政府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在全球物色合適的盛事,再與活動主辦人或中介人積極聯繫,商討在香港舉辦有關盛事的可能性、所需支援和配套安排。

  辦好盛事當然要遵循有為政府和高效市場結合的原則,未來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尤其要嚴選有公信力、影響力的中介,並透過法律專家、業界精英審視相關合約條文,避免「美斯缺陣」事件重演,為香港盛事經濟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