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海關:評估跨境匯款投訴個案是否違例

  香港海關近日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找換店須持牌照合法經營。海關負責監督找換店有否履行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責任、遵從《條例》的其他規定及牌照條件等。如發現違反《條例》的情況,海關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例如被暫時吊銷及撤銷牌照。海關對每一宗涉及跨境匯款的投訴個案都會進行詳細的評估,並要求持牌人須就相關交易、資金流向等資料作出回應及澄清,以準確判斷是否抵觸《條例》規定。

  大律師:兩地制度差異難監管

  大律師陸偉雄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由於香港內地制度差異,兩地執法部門只能在各自管轄區內進行監管,因此跨境匯款的案件存在監管困難,「從法律角度上講,內地收款人賬戶收到錢是一回事,之後被凍結又是另一回事,香港海關只能從消費者角度監管前者過程,而後者涉及到內地罪案方面,海關目前是無能為力的。」

  陸偉雄表示,目前來看只能再三提醒消費者選擇銀行或有信譽的找換店進行跨境匯款,「其實無論找換店實際上係透過真正跨境匯款定係所謂嘅對數,但凡涉及資金跨境流動,兩地政府都會監管,並設有一定限制,以避免金融體系失衡,所以會見到一些有信譽的老牌找換店,一日同樣唔可以匯款太大金額。」

  長遠而言,他認為找換店跨境匯款服務應被更有力地監管,保障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