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資平台申牌過渡期月底屆滿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業俊)香港證監會於去年6月落實全新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制度,在香港營運的平台可獲9個月過渡期申領牌照;如平台計劃在港繼續營運,須在2月29日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否則要在5月31日或之前結束在香港的業務。鑑於過渡安排將在本月底屆滿,證監會提醒投資者應只在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如投資者不確定他們現正用來進行買賣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可查核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證監會指出,投資者應查核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是否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上。如投資者用來進行買賣的平台在港營運,並且不在上述兩個名單之內,他們應在今年5月31日之前及早作好準備,例如結束他們於這些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賬戶,或轉移至獲證監發牌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