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批港記協欠認受性 議員:說法有根有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特區政府近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陸續舉行解說會,包括會見新聞界代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被問到有關解說會有否邀請香港記者協會時直言,「覺得它沒有認受性,所以沒有找它。」記協發聲明,稱此為「失實言論」云云。多位立法會議員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記協涉嫌在2019年黑暴期間向未成年少年濫發記者證,甚至縱容黑暴假記者阻礙警方執法,更大肆抹黑特區政府、警方及香港國安法,挑撥市民反政府、反中央,嚴重破壞業界形象,踐踏新聞採訪專業,故鄧炳強的說法有根有據。
在修例風波多場違法示威期間,多場暴動均出現「記者多過防暴警」的情況,有年僅12歲的所謂「學生記者」身處示威現場,還有大量穿着黃背心的人手持記協發出的會員證,以此肆無忌憚地組成人牆拍攝,刻意阻礙警方執法,甚至挑釁警員。
鄧炳強日前被問到特區政府沒有邀請記協出席有關解說會時表示,「我們與傳媒諮詢當然要找有代表性及認受性的團體,剛才你所說的團體,它覺得任何人都是記者,就算是一名13歲的小孩、滿口粗言穢語、拿着鏡頭影着執勤的女同事評頭品足,它都覺得這些是專業記者,我們覺得它沒有認受性,所以沒有找它。」
記協其後發表聲明,稱對鄧炳強的說法「極度遺憾」,稱有關言論「與事實不符」,更辯稱「言論及新聞自由屬基本人權,受基本法保障,不論成人、小童,任何人士均可享有」云云。
保安局發言人昨日回應表示,若一個組織以新聞為名,卻在黑暴期間為暴徒護航,立場偏頗,成員屢屢犯法,這團體是否有代表性、認受性和專業性,相信社會自有公論。
倡研設制度規管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2019年黑暴期間,很多不是記者的人手持記協「記者證」身在示威現場,以此作免死金牌,將所有鏡頭對着警察,阻礙警方執法,香港市民歷歷在目,大家都質疑為何會有機構能隨便發出「記者證」,做法非常危險。當年她曾在立法會提出,建議特區政府考慮為記者建立專業的發牌制度,不能容許任何人都稱自己是記者。然而,記協至今卻依然未有提出令大家感到完善的發「記者證」方案,提高記者的專業性,防止當年的亂象再出現。她認為鄧炳強的批評合理。
葛珮帆強調,既然記者的專業身份是有機會讓記者有特別待遇,例如獲容許進入一些政府部門、事發現場等,一個專業的認證相當重要,建議特區政府應考慮研究建立相關制度,依法作出有效規管。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同鄧炳強的批評有根據,表示在經歷過2019年的黑暴,很多香港市民都對記協發出的所謂「記者證」感到匪夷所思,因為不少十幾歲的所謂「小記者」手持這種「記者證」出現在黑暴現場,更阻礙警方執法,嚴重踐踏新聞採訪專業,破壞香港傳媒工作者多年來與特區政府之間的良性互動,「令人難以認同記協的行業代表性,奉勸其切勿重蹈覆轍,反思其錯失,維護記者專業形象,才能在公眾心中重建行業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