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或增逾一成人力成本

  勞顧會就放寬「418」達成共識,勞顧會僱主代表施榮懷表示,今次決定行出標誌性的一步,「要考慮商界承受能力,如果『460』、『464』可能一下子變化太大的時候,很多僱主特別是中小企都比較難於承受。影響是一定會有一點,加大負擔是必然的,但我相信大家是可以應付到的。」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昨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418」改為「468」後,整體上對僱主的影響有限,只有聘用較多散工的餐飲、清潔、建築等行業。僱主要為每名散工增加逾一成人力成本,不排除有僱主為控制整體支出,聘用更多散工,並確保每名散工每四周工作時間不超過68小時。

  散工冀爭取有薪例假

  為不同餐廳做兼職樓面的劉太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感覺『468』和以前『418』沒太大區別,對我們沒什麼用。」她說之所以做兼職,就是因為貪自由,隨時可以請假,「日後就算我符合『468』要求,要享有有薪年假其實仲要同時做滿一年,炒散誰會做滿一年?大家都係呢間做吓,嗰間做吓,要為一間公司做滿一年,咁不如做長工?長期服務金更加多餘,做幾個月點計?」

  劉太認為如果保障散工權益,最有效方法是規定所有打工仔享有薪例假:「如果規定做六日享有一日有薪假期,咁就唔同,我舉雙手贊成。其他無咩幫助。」她也贊成修例加強散工保障:「有好過無,逐步來先有進步。梗係越多保障越好。」